為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近日,省住建廳、省教育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山西省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2025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對正向引導市場預期、優化土地及住房供應、鼓勵居民住房消費、加快項目建設交付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
《行動計劃》提出,各相關單位要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把各項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堅決落實到位,大力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商品房銷售,逐步化解房地產庫存;要堅持合理控制增量、優化調整存量、著力提高質量,持續優化住房及用地供應,因地制宜推動“好房子”建設,切實提升住宅物業服務質量;要用好“白名單”融資機制,持續推進保交房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有序完善房地產基礎性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穩續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
《行動計劃》要求,省房地產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有關單位要加強工作協調,主動靠前服務,跟蹤指導各市抓好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落實;要建立聯絡員機制,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要加強工作聯系和信息共享;各市要壓實責任,統籌推進各項任務,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各市住建(房管)部門要發揮房地產調控牽頭協調作用,制定印發市級行動計劃并報送省住建廳備案。(張劍雯)
晉建房字〔2025〕42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太原市房產管理局)、教育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商務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各市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各監管分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建設與公用事業管理部、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稅務局:
現將《山西省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2025年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各市、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有關部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西省教育廳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
山西省商務廳
山西省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
2025年2月28日
(主動公開)
山西省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2025年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兩會”精神,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根據省政府安排部署,特制定此行動計劃。
一、總體目標
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把各項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堅決落實到位,大力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商品房銷售,逐步化解房地產庫存。堅持合理控制增量、優化調整存量、著力提高質量,持續優化住房及用地供應,因地制宜推動“好房子”建設,切實提升住宅物業服務質量。用好“白名單”融資機制,持續推進保交房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有序完善房地產基礎性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穩續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正向引導市場預期方面,重點做好4項工作:
1.提前謀劃“十五五”住房發展規劃。加快建立“人房地錢”要素聯動機制,堅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省、市住建(房管)部門統籌考慮本地經濟發展水平、住房供需現狀、人口變化趨勢、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布局等情況,結合存量住房和存量土地等潛在供應情況,提前謀劃,科學編制“十五五”住房發展規劃,明確住房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舉措,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規劃文本初稿,并征求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意見。(落實單位:省住建廳、各市住建(房管)部門)
2.編制發布住房發展年度計劃和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各市住建(房管)、自然資源部門密切配合,立足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市場實際需求以及資源、環境、人口等約束條件,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2025年3月底前完成住房發展年度計劃和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編制并向社會公布,統籌安排房地產用地供應,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基本平衡。(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指導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
3.認真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開。按照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城鎮人口變化情況、經濟發展預期等因素,按季度發布擬出讓住宅用地清單,明確位置、面積、規劃條件等重要信息,積極引導市場預期。(落實單位:各市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指導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4.切實加強房地產政策宣貫。各市積極主動發聲,可以在官網開辟專欄,也可以通過不同媒體、“線上線下”宣傳報道,加強對取消限購、限售和普通住宅標準,降低首付比例、存量貸款利率、公積金貸款利率、“賣舊買新”稅費、住房交易契稅優惠等利好政策的解讀,宣傳介紹房產促銷活動、“好房子”建設、優秀裝修方案等方面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加強對房地產負面輿情的監測應對,發現錯誤解讀政策和違規炒作信息,及時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置。(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指導單位:省住建廳)
(二)優化土地及住房供應方面,重點做好5項工作:
5.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各市自然資源、住建(房管)部門密切配合,根據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在住宅用地供應時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多措并舉統籌盤活存量住宅土地,優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對于納入城中村改造計劃的項目涉及的住宅用地,其中用于安置房建設的要優先保障土地供應;以市場化方式出讓用于建設可售商品住宅的,繼續實行供地調控。(落實單位:各市規劃自然資源、住建(房管)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建設管理部,指導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
6.合理控制新增房地產用地。省級自然資源、住建部門聯合出臺優化房地產用地供應指導政策,建立健全房地產用地供應和商品房存量相銜接的調節機制。按月度動態更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和盤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數據。對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市、縣,暫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讓,不再辦理新增房地產用地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個月(不含)至36個月之間的,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原則,根據本年度內盤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包括竣工和收回)動態確定其新出讓商品住宅用地面積上限。(落實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各市規劃自然資源、住建(房管)部門)
7.繼續做好閑置存量土地處置。依托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建立處置閑置存量房地產土地項目清單,持續動態更新,用足用好鼓勵企業優化開發、促進市場流通轉讓、支持政府收回收購3方面18條政策工具,依法依規做好閑置存量房地產土地處置工作,穩妥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支持有需求的市縣政府用好專項債,統籌安排用于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或新增土地儲備,改善土地的供求關系,增強房企資金流動性。(落實單位:各市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指導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8.強化房地產“凈地出讓”。新出讓住宅用地一律“凈地”出讓,即擬出讓宗地必須是土地權利清晰、征收(拆遷)安置補償落實到位、沒有法律經濟糾紛、規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基本條件。商服、商品住宅兩類經營性用地出讓全部實施網上交易。(落實單位:各市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指導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9.打造“好房子”建設試點。立足新時代住房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適度增加改善性住房及土地供應,制定印發全省推進“好房子”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支持引導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供應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滿足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一季度,優先推出一批交通便利、配套成熟的住宅用地,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支持打造“好房子”建設試點。(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指導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
(三)鼓勵居民住房消費方面,重點做好5項工作:
10.組織商品房促銷活動。發揮好政府引導作用和房地產協會橋梁紐帶作用,積極組織房展會、房博會、“方便看房”活動等不少于2次,支持房地產企業通過特惠價、一次性補助、裝修禮包、送家具家電等各種優惠讓利措施,點燃群眾消費熱情,促進商品房銷售。充分利用從春節、正月到一季度末、“金九銀十”等重要的時間窗口,開展“迎新春購房安家月”、“迎國慶·慶華誕商品房促銷月”等活動,引導房地產企業制定針對性的銷售方案,創新現場互動模式,加強優惠政策宣講,篩選推介優質房源,支持家電、家裝企業進社區、進小區開展以舊換新政策宣傳及促銷活動,吸引居民家庭看房選房購房。有條件的市縣可以舉辦“好房子”論壇,也可以吸納家裝、家電、家具、電子產品和汽車等企業參加房展會,展示好材料、好產品、好服務,實現跨界消費聯動。(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公積金、商務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指導單位:省住建廳、省商務廳)
11.大力支持住房“以舊換新”。發揮政府部門引導作用,為開發企業、經紀機構、購房家庭搭建對接撮合平臺,引導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合理降低費用,用足用好公積金貸款提額、個人所得稅退稅等優惠政策,支持購房家庭“以舊換新”“以小換大”,釋放群眾改善性住房需求潛力。(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公積金、稅務部門,指導單位:省住建廳、省稅務局)
12.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作用。持續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規范管理運行機制,拓展數字化應用場景,提升管理服務效能,推動新增公積金貸款發放額實現正增長,做好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落實單位:各市公積金管理部門,指導單位:省住建廳)
13.提升在售項目基礎設施配套。住建(房管)部門加強入企幫扶調研,主動收集房地產項目建設銷售的難點堵點問題,會商相關部門協同推進處置,加快完善路網、水電等公共設施,引入義務教育資源,鼓勵引導居民群眾購房消費。(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教育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指導單位:省住建廳、省教育廳)
14.大力提升物業服務質量。推動《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出臺。修訂發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運行辦法》,持續推進物業管理融入基層治理體系,維護物業管理服務各方合法權益。建立落實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廳際聯席會議機制,規范物業投訴舉報線索受理處置。修訂發布《住宅物業服務質量星級評價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星級評價活動。按照住建部統一部署,開展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落實單位:省住建廳、各市住建(房管)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
(四)加快項目建設交付方面,重點做好5項工作:
15.全力推進保交房項目交付銷號。發揮保交房專班作用,強化統籌調度,用好“白名單”制度,盡快落實資金,加快項目建設交付,確保年底前全部完成保交房任務。針對泰禾金尊府、寶能城等重點難點項目,督促指導太原市持續加大工作力度,想方設法籌集建設資金,確保項目按計劃交付。(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指導單位:省住建廳)
16.加快實施城中村改造。太原市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續建項目建設,一季度將2025年度計劃改造的城中村落實到具體項目,加快征遷實施進度促開工。其他計劃實施城中村改造的地市,在項目資金能平衡、征收補償方案成熟的前提下,加快項目策劃,積極爭取專項借款支持。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房票安置”辦法,鼓勵被征收戶加速選房購房,化解房地產庫存。(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部門,指導單位:省住建廳)
17.加快房地產項目開工建設。各市以“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為統籌,持續創新“全代辦”“并聯審批”“雙承諾免評審”“多評合一”等審批模式,切實優化房地產項目審批流程,最大限度縮減手續辦理時間,推動項目早開工、快建設、早交付。優化在建項目質量安全監管,根據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和安全生產情況,通過聯合檢查、無人機非接觸檢查等方式,減少施工干擾。進一步梳理在建項目融資需求,滿足白名單條件的,要應進盡進,盡快完成授信投放,加快項目建設進度。(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規劃自然資源、審批服務等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指導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審批服務管理局)
18.推動商品房銷售制度改革。各市逐步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對新出讓土地上開發的商品房項目全面施行封頂預售。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研究制定現房銷售的配套支持政策,有力有序推行現房銷售。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開展預售資金專項檢查,確保資金滿足后續工程建設需要。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按市場化、法制化原則與優質房地產企業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落實單位:各市住建(房管)、規劃自然資源、審批服務、金融監管等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指導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審批服務管理局、山西金融監管局)
19.推動實現“交房即交證”。各市積極推廣“交房即交證”經驗,進一度夯實主體責任、強化部門協調、加強過程管控,在全省常態化實現“交房即交證”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新建商品房項目交付前完成竣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等相關手續,不斷提升新交付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比例。(落實單位:各市規劃自然資源、住建(房管)、審批服務等部門、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管理部、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指導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審批服務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省級統籌。省房地產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有關單位要加強工作協調,主動靠前服務,跟蹤指導各市認真抓好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落實。省住建廳要會同統計部門加強對各市房地產統計工作的培訓指導,做到顆粒歸倉、應統盡統。
(二)建立聯絡機制。省房地產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建立聯絡員機制,由成員單位有關處室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加強工作聯系和信息共享。各市住建(房管)部門也確定一名聯絡人,由房產科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加強橫向協調和縱向對接。各市聯絡員名單3月15日前報送省住建廳房產處。
(三)定期通報進展。各市要提高政治站位,結合本市實際,制定貫徹舉措,壓實各方責任,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省房地產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將定期對各市及相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度、排名、通報。
(四)強化信息報送。各市住建(房管)部門要發揮房地產調控牽頭協調作用,制定印發市級行動計劃并報送省住建廳備案。每月5日前收集匯總上月各項任務進展情況并書面報送省住建廳房產處。